各信息安全风险自评估机构:为加强我市信息安全风险自评估服务机构管理,培育信息安全自评估专业化服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江苏省信息化条例》和《江苏省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现将2022年度信息安全风险自评估机构备案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依法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在本市设有机构,(二)从事信息安全检测、评估相关业务两年以上,无违法记录,(三)专业评估人员不少于10人且均为中国公民,无违法记录,其中主要评估人员2人以上,具有由国家权威机构认定的或由其它机构认定的相当水平的信息安全服务资格,二、申报资料填写《信息安全风险自评估机构备案申请表》(附件),三、相关要求请各申请单位按照要求准备申请材料,于2022年1月21日前将申请材料(一式一份,市工信局将对申请机构材料进行审核,附件:信息安全风险自评估机构备案申请表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1月11日下载本信息公开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