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税务、人社、医保、养老等多部门工作职能,人社局、医保局、养老经办中心、各镇(办)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社会保险费争议联合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三、工作职责(一)税务局主要负责处理社保费征缴、欠费等争议矛盾化解工作,缴费人首次咨询或者反馈争议事项的部门应落实首问负责制,若首问负责的部门发现争议事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由人社、医保、养老等部门负责处理,五、争议事项来源(一)争议事项1.职工与用人单位因参保登记、缴费基数、欠费等问题产生的争议,2.用人单位及职工对人社、医保、养老等部门核定的社保费应征金额有异议的争议,3.缴费人因社保费特殊缴费、退费等事项与税务、人社、医保、养老等部门产生的争议,缴费人通过税务、人社、医保、养老部门或窗口反映的社保费争议事项,六、工作流程(一)争议受理缴费人采取直接到处理小组、受理点(多人共同争议应推选代表提出)或通过网站、服务热线等方式反映社保费争议问题事项,重大疑难事项由争议联合处置小组上报渭南市社会保险费争议联合处置领导小组予以处理,2.其它事项由人社、医保、养老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权限处理,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社保费争议处置工作,构建部门联动、社会协同的社保费争议问题化解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