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十人社发〔2021〕31号)文件规定,经用人单位和申请人申报,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按程序进行了初步核实,现将初审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21日,在此期间,若对公示对象存在异议,欢迎社会各界来电、来信或来访反映情况,公示电话:0719-3224486、0719-3224185来电来访时间:正常工作日通讯地址:房县城关镇神农路18号附件:2024年第三批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花名册(17人)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0月15日附件:2024年第三批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花名册.xlsx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十人社发〔2021〕31号)文件规定,经用人单位和申请人申报,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按程序进行了初步核实,现将初审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21日,在此期间,若对公示对象存在异议,欢迎社会各界来电、来信或来访反映情况,公示电话:0719-3224486、0719-3224185来电来访时间:正常工作日通讯地址:房县城关镇神农路18号附件:2024年第三批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花名册(17人)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