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53号)文件精神,经本人申请,现对范*鑫等2人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对象进行公示,核实是否符合享受就业困难人员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条件,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电话或书信告知天台县就业服务中心,天台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名单序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户口性质户籍地困难人员类别1范*鑫男1969.12非农业赤城街道残疾人员2费*男1970.02非农业白鹤城镇4050人员公示期限: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23日联系电话:83179171联系单位:天台县就业服务中心(天台县工人西路100号)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