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评标专家监督管理,规范评标专家评标行为,提高评标质量,现对相关专家处理如下:1.王*,身份证号码:150102******1014,身份证号码:150202******0386,3.王*巧,身份证号码:150121******3920,身份证号码:150104******0539,身份证号码:150102******3026,6.王*琴,身份证号码:150103******1023,以上6名专家在评标中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报价得分计算及“近五年度项目经理获奖情况”的得分认定,未按照评标得分内容编制评标报告,现对其记12分,清除出专家库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