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与建设服务中心为实施马驹桥智造基地-24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拟征收马驹桥镇房辛店村农村集体土地3.8984公顷(58.476亩),现就拟征收土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收土地位置范围、现状(一)征收土地位置范围该项目位于通州区马驹桥镇(四至范围:东至景盛南街,)(二)征收现状拟征收马驹桥镇房辛店村集体土地情况如下:地类名称征地面积(公顷)征地面积(亩)耕地0.27624.143林地3.186047.790草地0.02980.447交通运输用地(农村道路)0.24333.649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沟渠)0.01820.273交通运输用地(公路用地)0.14492.174合计3.898458.476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与建设服务中心已启动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地上物清登、面积测量、评估及补偿等相关工作,依据《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马驹桥智造基地-24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京技管(审)〔2024〕117号)实施本项目,由马驹桥镇房辛店村按照法定程序就征地事宜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四、征地补偿标准、方式及安置对象、方式征地补偿标准为20万元/亩,安置对象为马驹桥镇房辛店村土地、住宅、非宅、青苗及附着物等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安置方式以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为准,非住宅补偿依据《马驹桥智造基地土地一级开发项目集体土地非住宅地上物搬迁补偿方案》、《马驹桥智造基地土地一级开发项目集体土地非住宅地上物搬迁补偿实施细则》,五、办理补偿登记期限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30日内(到2024年8月30日止),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与建设服务中心办理补偿登记相关事宜,七、提出意见及听证权利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30日内(到2024年8月30日止),征地补偿和安置方案以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为准,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