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有关单位:根据《泉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国家生态文明实验区补助资金(第一批)的通知》(泉财综指〔2024〕35号)、《泉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国家生态文明实验区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泉财综指〔2024〕41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24年国家生态文明实验区补助资金397万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次下达资金用于生态修复、环境治理、污染防治、体制机制创新等与国家生态文明实验区建设任务密切相关的支出,附件:1.2024年德化县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补助资金安排表(重点支持项目)2.2024年国家生态文明实验区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德化县财政局2024年8月20日附件12024年德化县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补助资金安排表(重点支持项目)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内容责任单位总投资(万元)中央补助资金(万元)省级补助资金(万元)其他配套资金(万元)支出科目1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规划实施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921.75亩,自然资源局10002501006502119999其他节能环保支出2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德化县宝美村、后所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城管局1500291814532119999其他节能环保支出合计25002791182103附件22024年国家生态文明实验区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填报单位:(盖章)项目名称晋江-东西溪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试点项目资金情况(万元)资金总额:2500其中:省级以上补助资金397地方财政资金总体目标通过工程实施,计划建设周期2年成本目标及时按项目进度投入建设资金不低于2500万元专项资金实际到位情况,100%产出数量目标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面积921.75亩污水管网建设(千米)8质量目标工程质量合格率》95%项目验收合格率》95%生态效益目标水质改善情况达到稳定IV类水区域生物多样性改善情况明显加强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目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90%县直有关单位:根据《泉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国家生态文明实验区补助资金(第一批)的通知》(泉财综指〔2024〕35号)、《泉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国家生态文明实验区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泉财综指〔2024〕41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24年国家生态文明实验区补助资金397万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次下达资金用于生态修复、环境治理、污染防治、体制机制创新等与国家生态文明实验区建设任务密切相关的支出,附件:1.2024年德化县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补助资金安排表(重点支持项目)2.2024年国家生态文明实验区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德化县财政局2024年8月20日附件12024年德化县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补助资金安排表(重点支持项目)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内容责任单位总投资(万元)中央补助资金(万元)省级补助资金(万元)其他配套资金(万元)支出科目1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规划实施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921.75亩,自然资源局10002501006502119999其他节能环保支出2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德化县宝美村、后所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城管局1500291814532119999其他节能环保支出合计25002791182103附件22024年国家生态文明实验区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填报单位:(盖章)项目名称晋江-东西溪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试点项目资金情况(万元)资金总额:2500其中:省级以上补助资金397地方财政资金总体目标通过工程实施,计划建设周期2年成本目标及时按项目进度投入建设资金不低于2500万元专项资金实际到位情况,100%产出数量目标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面积921.75亩污水管网建设(千米)8质量目标工程质量合格率》95%项目验收合格率》95%生态效益目标水质改善情况达到稳定IV类水区域生物多样性改善情况明显加强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目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