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我市开展2023年度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以下简称“驾培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领导成立南安市2023年度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小组,驾培机构开展自评及教练员的教学质量信誉考核工作,考核工作小组要根据驾培机构自评情况结合日常监管掌握的动态信息开展考核工作,泉州市道路运输中心在交通局网站对驾培机构质量信誉等级评定结果进行为期15天的公示,根据各项指标的最终考核结果对驾培机构的质量信誉等级进行评定,考核工作小组要对驾培机构提供的考核材料进行核实,市运输中心将及时将驾培机构的场地位置、场地总面积、培训规模整改情况等信息在本单位公示栏或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附件:1.泉州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表2.泉州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评分表3.___2023年度驾培机构质量信誉考核结果汇总表4.泉州市驾培机构基本信息情况表南安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7月31日(此件主动公开)各驾培机构:根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2号)和《福建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考核办法》)要求,现就我市开展2023年度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以下简称“驾培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领导成立南安市2023年度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小组,驾培机构开展自评及教练员的教学质量信誉考核工作,考核工作小组要根据驾培机构自评情况结合日常监管掌握的动态信息开展考核工作,泉州市道路运输中心在交通局网站对驾培机构质量信誉等级评定结果进行为期15天的公示,考核工作小组要对驾培机构提供的考核材料进行核实,市运输中心将及时将驾培机构的场地位置、场地总面积、培训规模整改情况等信息在本单位公示栏或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附件:1.泉州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表2.泉州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评分表3.___2023年度驾培机构质量信誉考核结果汇总表4.泉州市驾培机构基本信息情况表南安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7月31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