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药监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发布〈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2022年第22号)和《云南省中药材GAP基地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云农绿〔2023〕5号)有关要求,经主体申请、资料形审、现场核查、综合会评等程序,第二批有6家企业8个基地通过符合性评价,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9月10日至9月14日,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名单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省中药材GAP基地评价工作专班据实反映,联系电话:0871-63520553邮箱:ynszycxh@126.com通信地址:昆明市万华路169号云南省农业农村厅高原特色农业发展处(邮编:650224)附件:云南省中药材GAP基地评价结果公示名单(第二批)云南省中药材GAP基地评价工作专班2024年9月10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