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同)至2024年12月31日二、补贴范围及标准(一)报废更新补贴,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对2024年4月24日至2025年1月10日前提交的符合条件的补贴申请,申请补贴的报废汽车所有人和新购置汽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个人消费者,报废的旧车应于2024年7月25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对个人消费者于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其中:对转出二手车并购买20万元及以上燃油乘用车和新能源乘用车的,对转出二手车并购买20万元以下燃油乘用车和新能源乘用车的,对2024年4月24日至2025年1月10日前提交的符合条件的补贴申请,申请补贴的二手车转出人和新购置汽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个人消费者,修改或补充申请资料应于2025年1月10日前完成,申请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新车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二手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持有时间1年以上,申请人可通过汽车置换更新服务平台个人端查看审核进度,修改或补充申请资料应于2025年1月10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