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度新型智慧城市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数字〔2024〕18号)、《全面做好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鲁数便函〔2024〕242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数字山东”发展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鲁财基指〔2024〕5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2024年新型智慧城市和省级新型数据中心奖补资金分配方案》,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我局联系,公示期:2024年9月11日—2024年9月13日,3天监督电话:6788706(新型智慧城市)6788708(省级新型数据中心)2024年新型智慧城市和省级新型数据中心奖补资金分配表.docx烟台市大数据局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