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单位:省体育局)(三)培育自主品牌赛事,(牵头单位:省体育局)(四)积极举办群众性体育赛事,(牵头单位:省体育局)(五)发展户外运动赛事,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六)健全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省体育局)二、优化体育赛事布局(七)合理开发赛事空间,(牵头单位:省体育局、省文化和旅游厅)(十一)做大“赛事+服务业”,支持各市结合实际打造体育旅游特色乡村,(牵头单位:省体育局、省农业农村厅,(牵头单位:省体育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单位:省体育局、省教育厅,(牵头单位:省体育局、省民政厅)五、优化赛事组织环境(十七)提升服务保障能级,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二十一)建立品牌认证制度,(牵头单位:省体育局)(二十二)开展体育赛事评估,(牵头单位:省体育局、省统计局)七、完善支持保障措施(二十三)加强组织领导,(牵头单位:省体育局、省有关部门)(二十四)完善奖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