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余杭区农业农村局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2024年9月26日(此件公开发布)关于持续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乡村人才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加速培养遴选一批高层次、创新型农业农村技术人才、科研骨干和创业创新带头人,打造一支“十名浙农英才、百名乡村头雁、千名农创客、万名‘新农人’”乡村人才队伍,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人才支撑,对我区农业农村领域新引进创业或就业的人员,为新增创业类农创客提供0.5万元初创补助和创业保险政策,支持农创客创业创新中心建设,对一、二、三等奖项目农创客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创业奖励,对评定为市级、省级农创客示范基地的最高给予1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每年择优推荐经认定的浙农英才、市区级人才、十路人才、省级乡村工匠名师等乡村振兴人才参加人均最高不超过2万元的提升培训,择优推荐优秀农创客、市级乡村工匠、“禹上三农‘医’点通”之星等人才参加高素质农民培训,开展万名“新农人”基础人才培训计划,鼓励举办、承办乡村振兴创业大赛、各类人才类竞赛等,建立“十路人才”和“禹上三农‘医’点通”人才队伍分级分类评价机制,鼓励建设一批基础设施完备、配套服务健全、管理制度完善、产业特色鲜明、人才团队优秀、创新活力强劲的乡创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