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单位: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2.项目名称: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阳湖院区二期停车楼项目3.现根据《江苏省防空地下室建设实施细则》(苏防规〔2020〕1号)第十四条、第十六条规定,对该单位提出的作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建设项目全额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申请进行审查并公示(内容详见下表),公示期5个工作日,从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7日止,如对该申请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向作出该行政许可审批部门提出并提交有关书面材料,联系人:庄干,联系电话:0519-86318012,特此公示,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单位申报总建筑面积(㎡)本次许可项目概况拟减免费用(元)1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阳湖院区二期停车楼项目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25080.02本次申请停车楼项目已与二期住院医技综合楼项目统筹配建(武行审投许准字〔2019〕第2-47号),因停车楼规划建筑面积增加,相应人防易地建设费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政策予以全额减免35794常州市武进区行政审批局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