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转用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的国有农用土地0.1360顷,项目名称为:化工区一期(北湖组团)天然气供气工程项目,并于2024年8月20日发布了《农用地转用预公告》(青土告字[2024]13号),现拟定其中0.1360公顷国有农用土地的《国有农用地转用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拟转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办理转用补偿登记,补偿登记主要登记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转用补偿登记的,以土地现状调查和公示结果为准,拟转用土地的国有农场和所涉及的职工等相关权利人对本公告及《国有农用地转用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区人民政府书面提出,特此公告附:1、《国有农用地转用补偿安置方案》及附图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2024年10月8日附件:化工区一期(北湖组团)天然气供气工程项目农用地转用补偿方案.doc附图.jpg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下载][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