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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杨凌示范区房产中介机构信用分类分级监管制度》(试行)的通知

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4-06-21
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6月21日杨凌示范区房产中介机构信用分类分类监管制度(试行)一、信用等级分类房产中介机构信用等级分为A级优秀(90分以上)、B级合格(80分-89分)和C级失信警告(80分以下)三个等级,二、失信行为(一)房产中介机构重大失信行为主要包括:群租房、不符合上市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列入失信名单的房产中介机构及其人员信用信息将在网上公示,附件:1.关于房产中介机构日常监管考核细则2.房产中介机构信用评级表附件1关于房产中介机构日常监管考核细则为加强杨凌示范区房产中介机构信用体系建设,规范房产中介机构执业行为,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杨凌示范区房产中介机构信用分类分级监管制度(试行)》,现对中介机构的日常监管制定如下考核细则,考核范围仅涉及到《杨凌示范区房产中介机构信用分类分级监管制度(试行)》中的日常监管部分,具体考核内容分为“制度建设”、“执业规则”、“规范服务”和“其他方面”等四个部分,一、考核标准监管考核采用百分制,“制度建设”、“执业规则”、“规范服务”和“其他方面”的基本分值分别为20分、35分、30分和15分,(一)扣分标准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对出现以下情况的予以扣分,直至扣完基本分为止:1、制度建设(20分)(1)末建立业务规范、质量控制、人员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的扣4分;管理制度不健全的,扣2分,(2)在执业过程中,未对委托事项、服务收费、业务要求、办理时间和结果等情况做记录的,扣4分;记录不健全的,扣2分,(3)未签定委托合同的(除即时办结的中介业务外),每次扣5分:对不具备资质(资格)条件,超范围签定委托合同的,每次扣5分;合同未注明委托事项名称、服务质量、承诺期限、服务收费及违约责任等条款的,扣2分;未履行合同约定条款的,扣3分.4、其他方面(15分)(1)执业中被管理部门通报批评的,每次扣3分,(二)奖分标准在日常监管工作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基本分值中予以加分:1、以公开承诺办结时间为基数,提前30%及以上办结的,每次加0.5分,累计最高不超过3分,3、收到业主赠送的表扬信、锦旗等表扬中介机构服务态度好、办事效率高的,经核实,每次加0.5分,累计最高不超过3分,信用考核分为中介机构自报材料考核、社会投诉考核、集中组织检查考核等三个部分,(一)中介机构自报材料考核对于符合本考核细则中加分条件的,由各中介机构及时上报相关证据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或照片,原件经核实后退还),在经住建局核实后,对照上述考核标准予以打分,在每次集中检査后,由检查小组成员对照上述考核标准分别对各中介机构进行打分并汇总,作为每次检查考核分值,附件2杨凌示范区房产中介机构信用评级表序号机构名称评分标准分数评级结果制度建设(20分)执业规则(35分)规范服务(30分)其他方面(15分)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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