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招工宣传补贴申请指南1.申请对象及条件:工业园区企业向网络中介机构购买用工信息服务,2.补贴标准:根据企业上一年度纳税额分段补贴,(1)年度纳税额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含)以下的,不超过1000元额度内按发票实际金额据实补贴,(2)年度纳税额在20万元以上30万元(含)以下的,(3)年度纳税额在30万元以上40万元(含)以下的,(4)年度纳税额在40万元以上50万元(含)以下的,不超过4000元额度内按发票实际金额据实补贴,(5)年度纳税额在50万元以上的,不超过5000元额度内按发票实际金额据实补贴,3.申请材料:网络招工宣传补贴申请表(见附件)、营业执照、企业和发布网站签订的合同、网络招工宣传花费转账证明和税务发票、申报当月任意一天的企业进出货流水或购货税务发票、上年度企业纳税凭证、园区企业证明,4.办理方式、地址:(1)线上:赣服通惠企通平台,(2)线下:市民服务中心一楼就业综合服务窗口,5.咨询电话:人力资源服务股0797-6619296,附件:网络招工宣传补贴资金申请拨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