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181号)文件要求,为持续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我局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社保补贴,经申报审核,宜昌木兰花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和宜昌长城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符合补贴条件,现对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8日至10月14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异议,均可致电宜昌市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受理电话:0717-6915473、0717-6916380,附件:西陵区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人员花名册宜昌市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