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受理2024年福田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议推荐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受理范围福田区申请2024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评审未通过(创新能力评价总分未达到70分)且对评分有异议的企业,若评审结果出现明显错误导致未通过的企业将被优先推荐,但知识产权数量评分小于7分(不含)的,二、申请复议材料(一)高新技术企业复议申述报告(格式自拟,含“综合评价是否符合认定条件”的专家评审意见),(五)企业拥有Ⅰ类知识产权,但知识产权数量评分小于7分的提供I类知识产权等资料,(六)参与国家标准制定的加分项应加未加的提供企业参与国家标准制定的有关材料,应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提供相关符合要求的审计报告专审报告或纳税申报表,请将材料压缩并统一命名为“2024年XX公司高企复议申请材料”,六、相关事项(一)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将依据“受理-初审-推荐”的程序根据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文件要求,(二)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仅受理企业自主提交的复议申请材料,请知情者即向福田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举报,深圳市福田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