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发布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的通知》(发改产业〔2023〕723号)和《青海省重点领域企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总体实施方案》(青发改产业〔2023〕867号)要求,我委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核定了全省工业重点领域企业能效水平,确定了青海省2023年度工业重点领域企业能效先进和落后清单(二)(见附件),根据工作需要,现在青海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12日至10月18日,请社会各界对公示清单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致电0971-6310983,并提供佐证资料,通讯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4号省发展改革委产业处邮政编码:810008附件:1.青海省工业重点领域企业能效水平清单(二)2.青海省工业重点领域企业能效先进清单(二)3.青海省工业重点领域企业能效落后清单(二)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