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征求意见期限:2024年10月12日-11月11日通讯地址:黄冈市黄州区新港二路17号邮编:438000电话:0713-8123227电子邮箱:2015875654@qq.com附件:黄冈市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黄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0月12日附件黄冈市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和《黄冈市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实施黄冈市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规范黄冈市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管理,第二条实施黄冈市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旨在健全服务体系,第二章项目申报与立项第三条项目申报主体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相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并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项目申报主体具有良好的知识产权服务工作基础,在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服务平台建设、服务机构引育、服务人才培养和培训等方面具有较强优势,且能为申报项目的实施提供必要的经费、人员和工作支持,第四条项目申报材料应当包括《黄冈市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申报书》以及申报指南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组成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和论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黄冈市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项目任务书》,第九条申请项目验收应当提供黄冈市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项目验收申请表、执行情况总结、经费决算报告以及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二)项目承担单位不按项目任务书执行、没有完成项目任务书确定的主要任务和指标,项目承担单位在此后三年内不得申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