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梅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服务保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梅市人才办〔2022〕1号)精神,经梅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小组审核,拟认定刘芬芳等85人为梅州市第十八批高层次人才(详见附件),现予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9月13日起至2024年9月20日止,共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受理单位: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新中路82号联系电话:0753-2128303传真:0753-2128339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