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湖北省数据局关于开展数据要素型企业(第一批)入库登记的通知》和《武汉市数据局关于开展全市数据要素型企业入库登记的通知》精神,(二)申报主体为提供数据资源、数据技术、数据服务、数据应用、数据安全、数据基础设施等产品和服务的企业、机构等,二、申报类型根据企业核心产品或服务类型,包括从事数据采集汇聚、计算存储、流通交易、开发利用、安全保障、数据基础设施建设业务的技术型企业,是指为数据流通交易提供平台服务、技术服务、中介服务的企业或机构,三、申报流程(一)组织企业申报请各街道组织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企业通过中部数据流通综合服务平台数据要素型企业入库登记子系统(地址:debec.hubei-data.com)填写企业相关信息,(二)开展初步审核企业申报后,四、培育扶持进入省级数据要素型企业入库登记的企业将优先享受以下省级培育扶持政策,为入库企业提供主动式、针对性政策服务,优先支持入库企业参与省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试点和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为企业提供场景、数据、技术、产品等供需对接渠道,进入全省入库登记的企业将享受多项培育扶持政策,本次入库企业申报采取线上申报方式,请各街道指导企业严格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