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流程如下:1、成立市科技局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分管财务工作的局领导,局办公室、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和有关财务人员组成,根据预算资金情况,局绩效自评工作小组指派专人根据各专项申报预算时提出的各项绩效目标指标,结合各专项资金使用科室(单位)提交的资料,分析核算各指标完成情况,计算各指标得分,编制绩效自评表,对绩效完成情况形成自评报告,工作人员完成绩效自评和签字后,再交绩效自评小组人员审核签宇,最终报局主要领导审定签宇后盖章,将各指标完成情况、佐证材料录入或上传至市财政绩效自评系统,及时汇总书面资料向财政部门提交绩效自评表、绩效自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