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功能区)农业农村部门,局机关各处室(专班)、局属各单位:为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决定》(国发〔2024〕14号)要求,以国务院宣布失效文件为依据,对我局制定出台的涉及国发〔2024〕14号文件有关政策文件进行全面梳理,经研究,决定对以下3件政策文件宣布失效:1.济南市农业局关于印发《济南市“十三五”农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济农发〔2017〕6号)2.济南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济南市蔬菜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等9个专项规划的通知(济农字〔2019〕1号)3.济南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济南市现代都市农业发展规划(2019-2022年)》的通知(济农发〔2019〕6号)济南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10月9日济南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宣布失效一批政策文件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