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和《大连市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大连市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拟认定名单予以公示,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在名单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信函应署真实姓名与联系方式,联系电话:市科技局机关纪委:0411—39989809市科技局平台处:0411—39989856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75号邮编:116001附件:2023年度市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拟认定名单.xls大连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