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根据依据《关于印发2024年宁波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因素分配评分细则的通知》(甬经信规〔2024〕26号)和《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甬财经〔2024〕239号)等文件精神,我局研究起草《宁波市鄞州区企业数字化转型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传真:0574-89296913联系人:张晓波联系电话:0574-89296937联系地址:惠风西路77号205室反馈意见时间:2024年5月23日—5月31日宁波市鄞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