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每个固定规模化收储点收储农作物秸秆超过1000吨,给予4万元奖补,每增加500吨再奖补1万元,单个收储点奖补资金不超过10万元,开展了县级验收,午季乡镇初验收储点91个,县级验收符合奖补条件的收储点85个,拟奖补资金465万元,秋季乡镇初验收储点70个,县级验收符合奖补条件的收储点68个,拟奖补资金402万元,公示时间:2024年1月31日—2024年2月6日,请于公示期内,联系地点:凤台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股(县政府C楼104室)联系电话:0554-8681147附件:凤台县2023年午季秸秆收储拟补贴统计表(公示).xlsx凤台县2023年秋季秸秆收储拟补贴统计表(公示).xlsx2024年1月31日政策成效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