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人社厅、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7号)文件要求,经审核,以下市本级第一批200家参保企业符合基本条件,现将经办机构审核通过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企业有异议的,请向市人社局或市就促中心反映,联系电话:2262378、2376089,若公示期间出现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发放,若已经发放了稳岗补贴的予以退回,附件: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第一批公示名单(202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