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促进我市消费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决定今年“五一”假日期间(4月30日—5月4日),在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对市民、游客、在厦人员采取以下优惠鼓励措施,一、吃有优惠,鼓励限额以上餐饮企业通过各类线上平台发放餐饮消费券,对消费券商家优惠让利部分给予50%补助,二、购有让利,鼓励全市大型商场、限额以上超市、品牌连锁便利店通过各类线上平台发放购物消费券,对消费券商家优惠让利部分给予50%补助,按每间每晚100元标准予以补助,全市A级景区实行门票五折优惠,优惠活动内容以各景区公告为准,相关补助范围、补助资金限额及操作办法另行制定公布,厦门市商务局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4月28日(此件主动公开)厦门市商务局办公室2022年4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