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厅消费〔2024〕6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和地方特色食品产业是我国食品工业重要发展载体和关键增长引擎,加快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一部门关于培育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和地方特色食品产业的指导意见》,现组织开展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和地方特色食品产业重点培育工作,通过对符合条件的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和地方特色食品产业加以重点培育,传统优势食品产区是指以地方特色食品为主导产品的企业分布相对集中、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了该地方特色食品生产传统、相对全国其他地区在该特色食品产品生产及特色食品产业发展方面具有较强比较优势的特定地域范围,产区内以特色主导产品生产为主营业务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营业收入原则上不低于2亿元,申请主体填写《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和地方特色食品产业重点培育名单申请书》(附件1),编制《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和地方特色食品产业培育工作方案》(模板见附件2),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专家对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价,形成《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和地方特色食品产业重点培育名单》,工业和信息化部对《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和地方特色食品产业重点培育名单》实行动态管理,包括近3年建设工作自评估报告(模板见附件3)、《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和地方特色食品产业重点培育名单申请书》、新一轮3年周期的《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和地方特色食品产业培育工作方案》,四、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部统筹推动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和地方特色食品产业培育工作,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本地区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和地方特色食品产业发展工作,附件:1.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和地方特色食品产业重点培育名单申请书.wps2.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和地方特色食品产业培育工作方案(模板).wps3.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和地方特色食品产业建设工作自评估报告(模板).wps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24年10月8日(联系人及电话:孙璐010-68205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