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支持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联合的集成度高、关联度大、带动性强的重大科技项目,以及产业核心竞争力、整体自主创新能力的关键共性技术(产品)和科技合作等,重点围绕装备制造、新型功能材料、新能源技术集成利用、半导体和集成电路技术、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应用等方向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的研究开发与集成创新,以项目实施培育带动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粮食丰产增效科技创新、现代食品加工及技术装备、畜禽重大疾病防控与高效安全养殖综合技术研发、农业资源培育及高效利用技术创新、智慧农业技术与智能农机装备等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与示范推广,为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适用技术示范推广等活动提供支持,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的研发项目,重点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科技人才激励办法、科研诚信和科研绩效评价、科技支撑生态产业发展、民营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区块链技术发展现状及应用、科普助推创新驱动发展提升公民科学素养、“一带一路”国家合作、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管理等领域,重点支持围绕城镇人口养老服务、慢性疾病诊治、医疗信息化技术推广应用、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与资源利用、智慧社区治理、城镇化发展、重大自然灾害预测预防等领域的先进适用科技成果开展集成和示范应用,支持与天津市有合作基础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创新主体开展科技协作,4.项目申请单位应具有项目实施的工作基础和条件、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符合项目支持技术领域或研究方向,(2)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及项目组成员曾承担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3)申报单位不具备研究开发、技术创新或科技服务能力,对符合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