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根据上级相关政策和鄞州区委、区政府《2024年鄞州区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甬鄞党发〔2024〕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局会同区财政局重新研究修订了《〈2024年鄞州区“中国制造”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传真:0574-89296913联系人:余晓丽联系电话:0574-89296915联系地址:惠风西路77号605室反馈意见时间:10月9日—10月16日(7个工作日)宁波市鄞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