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24〕144号文件有效性:有效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公布的数据,全球共报告登革热病例1238.9万例、7865例相关死亡病例,其中美洲地区报告登革热病例1164.7万例、6612例相关死亡病例,为防止登革热疫情传入我国,现公告如下:一、来自登革热疫情发生国家(地区)的人员如出现发热、头痛、肌肉和关节痛、皮疹以及面、颈、胸部潮红等症状,海关工作人员将按照规定程序采取医学措施并开展采样检测,二、来自登革热疫情发生国家(地区)的交通运输工具、集装箱、货物、物品应当接受卫生检疫,检疫查验发现有蚊虫的,应当按照规定实施卫生处理,三、口岸运营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监测和控制口岸蚊虫密度,接受海关实施的口岸卫生监督,本公告内容自2024年10月9日起生效,期间对世界卫生组织公布新增的发生登革热疫情的国家和地区按本公告执行,海关总署2024年10月8日公告下载链接:海关总署关于防止登革热疫情传入我国的公告.doc海关总署关于防止登革热疫情传入我国的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