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24〕141号文件有效性:有效2024年9月13日,瑞典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紧急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一、禁止直接或间接从瑞典输入反刍动物及相关产品(源于反刍动物未经加工或者虽经加工但仍有可能传播疫病的产品),二、禁止寄递或携带来自瑞典的反刍动物及相关产品入境,一经发现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三、来自瑞典的进境船舶、航空器、铁路列车等运输工具上卸下的动植物性废弃物、泔水等,一律在海关的监督下作除害处理,四、对边防检查等部门截获的非法入境的来自瑞典的反刍动物及相关产品,一律在海关的监督下作销毁处理,由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处理,六、各级海关、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分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有关规定,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特此公告,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2024年9月27日公告下载链接: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关于防止瑞典蓝舌病传入我国的公告.doc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关于防止瑞典蓝舌病传入我国的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