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3〕203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二批)的通知》(云财农〔2024]56号)、《绥江县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第二批)实施方案》等要求,下达我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第二批)资金20万元,县级发布遴选公告后,在各镇推荐的服务组织基础上,县级于2024年10月12日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了综合评定,现将评定结果公示如下:1、绥江县中城镇回望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负责实施回望村200亩油菜“耕、种”环节托管服务,2、绥江县中城镇良姜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负责实施良姜村400亩油菜“耕、种”环节托管服务,3、绥江县中城镇绍廷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负责实施绍廷村300亩油菜“耕、种”环节托管服务,4、绥江县互助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负责实施互助村500亩油菜“耕、种”环节托管服务,7、绥江县银厂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负责实施银厂村500亩油菜“耕、种”环节托管服务,8、绥江县会仪镇三渡农业综合开发服务部负责实施三渡村500亩油菜“耕、种”环节托管服务,公示期为5天(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6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向绥江县农业农村局反映,监督电话:7622240绥江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