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云南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标准》规定、市级关于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工作安排,龙陵县按照以下程序开展评价工作:按照企业申报、县人社局做出测评意见、征求县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意见形成评审结果,评价工作已经完成,2024年被评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企业共3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17日至2024年7月23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反馈到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实名反馈的不予以回应),监督电话:0875-6127422,附件: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情况公示龙陵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联席会议办公室2024年7月17日附件【2024年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