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贯彻落实云南省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任务清单的通知红政办发〔2023〕78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30号)精神,现将《红河州贯彻落实云南省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一、强化工作落实,各县市、州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将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纳入本地本部门重点工作统筹推进,确保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各县市、州级有关部门要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将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在卫生健康投入中统筹安排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并加大支持力度,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中医药振兴发展,各县市、州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对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中医药发展的良好氛围,各县市、州直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情况于每年12月20日前反馈至州卫生健康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