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贯彻落实云南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发〔2023〕81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红河州贯彻落实云南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2023年12月30日(此件公开发布)红河州贯彻落实云南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任务分工方案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专精特新企业培育的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工作要求,支持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41号)精神,一是州级要成立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工作专班,牵头推进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发展有关工作,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建立本地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州级将把县市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情况作为真抓实干激励的重要依据适时进行通报,二是州、县两级要建立服务联络员机制,州、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建立“一户一档”,鼓励有条件的县市给予配套资金支持开展针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的政策辅导、人才培训、政企沟通等各项工作,对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发展和服务中小企业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予以褒扬激励,大力宣传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附件:1.红河州贯彻落实云南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重点任务分解清单2.目标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