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政机关于2024年10月8日受理诸暨市悦梦舞厅提出歌舞娱乐场所设立审批的行政许可申请,公示日期自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23日:名称:诸暨市悦梦舞厅场所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暨阳街道暨阳路7号一百购物中心内三楼(大桥社区)场所面积:478平方米经济类型: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歌舞娱乐(舞厅),户籍所在地:浙江省诸暨市牌头镇,如发现公示事项不符合《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办法》规定的或有其他不实之处的,请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本行政机关反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本机关联系地址:诸暨市暨阳街道东二路39号,诸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