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建设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1〕135号)和《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浙财建〔2022〕31号)文件精神,现对申请2022年省级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的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拨打电话进行投诉,提出异议应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75—89088473,附件:2022年省级住房和城市建设专项资金补助方案公示表2022年省级住房和城市建设专项资金补助方案公示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拟补金额(万元)1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燃气行业服务采购项目为进一步加强燃气行业管理,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促进燃气事业健康发展,现委托第三方专业团队对我市开展一年期的燃气领域安全排查工作,主要包括燃气用户安全排查、燃气场站检查和燃气安全日常管理,26.16(尾款)共计26.16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