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邵阳市2024年度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及复评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湘人社规〔2023〕5号)文件精神,同时将符合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条件的单位向市人社局推荐,各县市区要严格对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的基本条件》(附件1)、《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及复核程序》(附件2)及《创业孵化基地服务项目清单》(附件3)标准、程序进行认定、复评,提交申报材料后向所在地的县市区人社局申请省平台登录账号完善相关信息并提交2024年度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申请(驻市高校可直接向市人社局申请认定),市人社局按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条件及程序逐一审核,各创业孵化基地和在孵创业实体在省平台及时更新单位基本信息、运营管理信息等,联系单位:市就业服务中心联系人:蒋岳峰联系电话:0739-5313833附件:1.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的基本条件2.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及复核程序3.创业孵化基地服务项目清单4.创业孵化基地申请表5.在孵创业实体名册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9月27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1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的基本条件项目序号内容创业孵化基地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县(市、区)级市州级省级条件设施1基地的建设、运营单位为我省依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是是是2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指定负责人有有有3基地投入运营时间-≥1年≥2年(且已被认定为市级基地)4基地实际使用面积≥600m²≥1500m²≥3000m²5孵化场所占基地总面积≥2/3≥2/3≥2/36提供工位数≥60个≥120个≥200个7有会议室、洽谈室、产品展示厅有有有孵化要求8在孵创业实体数量(含创业企业、创业团队或创业项目)≥20个≥30个≥40个9在孵创业实体入孵前注册登记时间≤3年≤3年≤3年10在孵创业实体吸纳就业人数≥50人≥100人≥150人11在孵创业实体营收总额-≥1500万元≥3000万元12在孵创业实体孵化成功率-≥50%≥60%13在孵创业实体到期出园率-≥75%≥90%服务能力14提供孵化服务项数≥5项≥8项≥10项15指定受理、对接在孵化创业实地服务请求工作人员数≥1人≥2人≥3人16聘请湖南省创业创新导师团成员人数≥2人≥4人≥8人17全年提供孵化服务次数-≥80次≥120次18在孵创业实体总体满意度≥80%≥90%≥95%19在孵创业实体的创业成员中参加创业培训的比例-≥25%≥30%20在孵创业实体已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相关政策比例-≥25%≥25%21全年开展创业沙龙、创业讲堂、创业训练营、项目展示交流等创业活动次数-≥1次≥2次22全年给予在孵创业实体租金减免金额-≥20万元≥40万元23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推荐服务或其他投融资服务-是是24提供停车、供电、供水、消防、网络等配套服务是是是运营管理25具有健全的管理服务工作制度有有有26积极参加人社部门组织的各类创业活动和业务培训是是是27在省平台中及时准确录入和维护各数据信息是是是28在省平台中及时受理服务请求和反馈服务结果是是是注:1.建设主体为院校的孵化基地不考核第10项、11项、20项,(在创业孵化基地孵化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年)附件2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及复核程序一、认定程序(一)自主申请,符合认定条件的单位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起认定申请,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请单位提交的资料和录入的信息数据,对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的基本条件逐一审核,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本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规模,二、复核程序创业孵化基地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起复核申请,符合条件单位的继续认定为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应当指定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受理、对接在孵实体提出的服务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