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组织开展2025年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项目主平台融资奖励、主平台标准厂房建设奖励、产业承接地区产业项目建设投产奖补入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平台融资奖励(一)支持内容及入库要求:省财政根据主平台基础设施建设的实际情况,(三)申报材料要求:申报入库的项目按要求组织开展申报材料的编制,2、主平台融资及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情况:基础设施项目基本情况(含项目建设必要性、项目总投资、建设起止时间等)、融资贷款情况(含开发公司融资推动项目建设概况、申报项目融资情况、申报项目融资建设投入情况、申报项目建设进展等,3、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主平台融资奖励)申报表,4、促进产业有序转移资金(主平台融资奖励)项目汇总表,5、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主平台融资奖励)绩效目标申报表,④主平台片区建设牵头单位(科工商务局、园区管委会)出具建设的基础设施项目是否位于主平台范围内或实际为主平台进行配套服务的材料,⑤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开发公司使用贷款推动申报的主平台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额度明细表(不含专项债)、支付凭证、发票票据、采购合同、会计凭证等(实际使用的贷款建设资金额度明细应与支付票据等一一对应),二、主平台标准厂房建设奖励(一)支持内容及入库要求:鼓励产业承接地区主平台园区开发公司(主平台各片区所在地园区开发公司待省财政支持方案修订完善后再予纳入)新建或扩建标准厂房,省财政结合标准厂房建成面积及企业入驻率等因素对主平台园区开发公司予以奖励,奖励资金由园区开发公司统筹用于支持主平台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等,(三)申报材料:申报入库的项目按要求组织开展申报材料的编制,(三)申报材料:申报入库的项目(企业)按要求组织开展申报材料的编制,请各县(市、区)工信(园区)积极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项目(企业)积极申报,非主平台区域的产业项目建设投产奖补项目申报材料分别由各产业园管委会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