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高新区管委会: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5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入库的通知》(粤工信园区函〔2024〕2号)精神,现就组织开展2025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入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资金项目安排范围(一)产业共建项目,叠加性奖补方向项目和此前未入库的普惠性奖补方向项目均不得组织入库,我市已列入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资金入库项目奖补未到期的普惠性奖补项目有3个(附件2),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支持法国圣戈班高端玻璃制造项目落户梅州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工信园区函(2020]725号)精神,二、奖补资金申报材料及资金核算(一)普惠性奖补1、资金需求请示,此次申报入库奖补资金统计时间按照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财政贡献量进行计算(以万元为单位,4、纳税佐证材料:提供与财政贡献汇总表一一对应的税务部门提供的纳税证明(含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5、提供企业建设手续是否完备、用地是否落实、企业信用等相应材料,(二)法国圣戈班高端玻璃制造项目奖补1、新增资金需求请示,请各地积极组织相关企业按上述要求于3月20日前完成申报材料的编制,相关县科工商务局(园区管委会)重点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及企业建设手续是否完备、用地是否落实、企业信用等情况进行初审,根据《梅州市政府办公室公文办理呈批表》(办文编号:综二B17440)对《关于对省产业共建财政扶持资金普惠性奖补地方配套资金及组织资金申报工作费用事项的请示》(附件5)的处理意见,此次普惠性奖补企业的五华县、丰顺县地方财政需按要求配套安排相应资金,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5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入库的通知》2、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已入库项目3、产业共建资金(普惠性)财政贡献量汇总表4、新增固定资产投资汇总表5、《梅州市政府办公室公文办理呈批表》(办文编号:综二B17440)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2月18日(联系人:笪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