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人民政府2022年4月27日(此件主动公开)永春县关于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六条措施为认真贯彻全省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工作现场会精神,为我县企业实施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项目提供技术支撑,对获省级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项目、工业互联网示范平台和应用标杆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资金奖励,鼓励企业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对其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建设的项目按项目投资额(不含设备购置)的5%给予补助,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实施技改的项目在获得省、市技改补助的基础上,县财政给予10万元奖励,对企业符合省、市节能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奖励的应用新一代信息先进生产技术项目,对列入国家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名单的企业每家配套给予20万元的资金奖励,每个产品给予1万元的资金奖励,(责任单位:县工信商务局、财政局)五、推进上云工程,单家使用企业年度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支持企业参与新一代信息技术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工作,鉴于2020年12月18日福建省建筑卫生陶瓷行业推广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现场交流会和2021年3月17日全省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工作现场会在永春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