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项目征集、项目改造、项目入库、下达资金计划等流程开展城市试点数字化改造项目,(四)申报单位选择使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布的《江门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产品清单》内产品进行改造,并已签订数字化改造合同(申报单位只能选择一个细分行业且只能与细分行业中一家数字化牵引单位及其产业生态联合体成员签订合同),三、工作流程(一)申报单位选择数字化牵引单位免费做数字化诊断(相关要求参照《关于开展江门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第一批拟改造企业数字化诊断工作的通知》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gyhxxhj/ywfl/dzxxygyhlwk/content/post_3086740.html),(二)申报单位自主选择所属细分行业数字化牵引单位签订数字化改造合同,(三)申报单位提交项目申报资料(纸质版一式3份、PDF版1份)至属地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四)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每月10-15日对申报材料完整性、申报单位及项目是否符合征集条件等进行初审推荐,(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各申报单位经营情况、专精特新情况、数字化基础、应用场景、数字化改造时间及投入、数字转型方面获得荣誉或资质等情况综合衡量,四、申报材料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一)江门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改造项目申报表,(三)数字化改造项目合同,数字化牵引单位牵头与试点企业签订改造合同(可采取“1+1+N”产业生态联合体与试点企业签订多方合同等方式),包括被改造企业基本情况、数字化基础、改造环节内容、改造前后的数字化水平等,(四)申报项目通过审核并不代表必然获得奖补,严禁项目单位接受任何机构或个人违规服务代理资金项目申报,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2.江门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改造项目申报表3.绩效目标申报表4.项目汇总表5.各数字化牵引单位、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系方式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10月11日(联系人:李明奇、黄永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