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科局(中心)、临汾经济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为进一步规范临汾市技术创新中心的建设与发展,我局起草了《临汾市技术创新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联系人:崔安宁联系电话:2100985邮箱:lf2100985@163.com附件:临汾市技术创新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临汾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4月29日临汾市技术创新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加快推进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第三条市技术创新中心主要依托我市规模以上企业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技术机构建设,市技术创新中心分为综合类技术创新中心和领域类技术创新中心,第四条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根据国家、省和市战略需求和技术发展态势等情况,第五条市科技局负责市技术创新中心的建设管理和宏观指导,负责市技术创新中心的认定、调整和评估等方面的工作,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和各主管部门为市技术创新中心的组织管理部门,负责协助做好对本地区、本行业市技术创新中心的日常运行管理和业务指导,第六条综合类技术创新中心主要依托高校院所的优势科研力量或新型研发机构等牵头组建,专业化创新研发机构主要结合区域内各地方的产业发展需求和优势科研力量分布进行统筹布局,第七条领域类技术创新中心主要由行业龙头骨干企业或科研优势突出的高校院所牵头,第八条申请建设市技术创新中心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市技术创新中心牵头单位应在临汾市内注册登记,符合条件的单位按申报要求如实编制《临汾市技术创新中心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