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高新区管委会: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实施2025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的函》(粤工信技改函〔2024〕3号)和《关于印发梅州市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梅市工信函〔2022〕65号)有关要求,现组织梅州市2025年省级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支持项目入库工作,申报投资奖励资金的固定资产未获得过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已获得工信系统专项资金支持但未按规定完工验收的企业不得申报,且不超过该企业测算项目省核定下达的奖励额度,对制造业企业2021-2025年期间计入固定资产的研发设备总额(不含税)按不超过40%比例予以事后奖励,且不超过该企业测算项目省核定下达的奖励额度,按时组织测算项目企业符合条件的制造业项目进行申报,一是按照《梅州市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管理实施细则》《梅州市2025年省级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支持项目入库工作指引》要求,推荐部门要组织相关业务股(科)室对项目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进行初审,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将经当地政府同意的制造业项目(附项目资金申报入库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和支持项目汇总表),组织相关企业进行网上申报工作,请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资料和推荐文件等纸质材料,严禁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实施2025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的函(粤工信技改函〔2024〕3号)2.梅州市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管理实施细则(梅市工信函〔2022〕65号)3.梅州市2025年省级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支持项目入库工作指引4.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支持项目情况汇总表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5月27日(联系人:陈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