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市政府办公室批转的《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专项资金的函》(粤工信融资函〔2024〕14号)要求,现将组织开展2024年省级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奖补对象及标准(一)奖补对象:对2023年小升规企业,以及2022年小升规后2023年工业增加值仍保持10%以上增长的企业进行奖励,规上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奖补对象不包括2018年以来已享受省财政小升规奖励企业、新投产企业(当年投产即上规企业)、“转专业”企业(非工业类规上企业转为工业规上企业),(二)奖补标准:每家企业奖补20万元,充分认识“小升规”奖补政策对工业经济上规模、促规范、稳增长的积极作用,推动更多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认真做好项目评审,组织工信、统计、财政等部门对申报入库企业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定本辖区奖补名单,(四)申报入库的企业需在6月15日前在粤财扶助梅州平台(网址:https://czbt.czt.gd.gov.cn/)提交2024年省级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含申请表、项目真实性承诺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银行开户证明等)(附件1),(五)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梅州高新区管委会于6月21日前在粤财扶助梅州平台上进行审核,以及2021-2023年省级小升规奖补资金拨付情况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含可编辑电子版)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附件:1.2024年省级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2.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项目入库安排表3.2021-2023年省级小升规奖补资金拨付情况汇总表4.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专项资金的函(粤工信融资函〔2024〕14号)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5月21日(联系人:魏湘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