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我区建筑业企业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7〕89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婺城区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1.登陆婺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uch.gov.cn/,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西路2666号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编:321025,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443513320@qq.com,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联系人:金晓阳联系电话:0579-82307732附件:1.婺城区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2.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措施起草说明.doc。